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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

来源: 作者:ndt 人气: 发布时间:2024-04-25
摘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一、综合检验机构 (一)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 (二)得到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的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部门确认,有具体或者明确的特种设备检验责任区域、或者范围、或者品种,能够独立、规范和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一、综合检验机构
(一)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
(二)得到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的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部门确认,有具体或者明确的特种设备检验责任区域、或者范围、或者品种,能够独立、规范和公正地开展检验工作。承诺和确保在从事被核准项目的法定检验(法规所规定的强制性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工作时,严格执行政府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沧州欧谱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法定检验业务实施收支预算管理。承担相关法规所规定的,对检验责任区域或者范围内,被核准项目特种设备法定检验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三)申请核准从事监督检验项目的检验机构,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性质为非企业、非营利的公益性事业机构的见证资料。
(四)申请核准在特定领域或者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法定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其所拥有的技术、方法或手段,具有不可替代性与非常规性的见证资料;得到该领域或者范围内所涉及特种设备的业主对这种技术、方法或者手段认同的相关证明资料;以及设备登记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对其明确或者具体的检验责任领域或者范围的确认。或者提供其对特定范围或者领域所具有的强制性政府行政管辖权的见证资料。
(五)申请核准的检验机构自身,及其与之有行政或者资本关联的直接相关机构,均未参与或者从事与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销售、推荐、监制、监销等相关业务与活动。
(六)具有一定的规模。
1.人数:不少于20人。
2.固定资产总值:不低于100万元,其中检验仪器设备、设施总值不低于50万元。
(七)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力量
1.机构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管理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熟悉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和检验业务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2.技术负责人:有相关项目检验师以上资格,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5年以上,熟悉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检验业务,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
3.质量负责人:有相关项目检验师以上资格,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5年以上,熟悉质量管理工作,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
4.检验责任工程师:有相应项目的检验师以上资格(国家尚未组织检验师考试的项目除外),具有岗位需要的技术业务水平。
5.持证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比例满足以下要求:持证人员数量占机构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小于75%,工程技术人员数量占机构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小于70%。各类人员配备与申请项目相适应,具体要求见表1。
(八)具有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检验仪器设备及设施,具体要求见表1。
(九)具有以下场地、设施:1.建筑面积不少于200m2的固定办公场所;2.使用面积分别不少于10m2的档案室、图书资料室;4.满足存放要求的专用仪器设备室;5.每5人至少拥有1台计算机,沧州欧谱并且能够满足出具检验报告的需要;
6.必要的交通、通信工具及办公设施。
(十)具有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图书资料。
(十一)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了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持续有效运行三个月以上。
(十二)对于申请首次核准和增项核准的机构,按照规定开展了申请项目的试检验工作,并且取得了对试检验工作过程进行监督指导的单位,对检验能力能够满足检验工作需要的确认。
(十三)具有承担与申请核准项目以及所落实检验责任相对应的检验责任过失的赔偿能力。 检验项目 设备种类 设备类型 检验类别 检验人员资格及数量 检验仪器设备 备注GA-J-1 锅炉 额定蒸汽压力大于9.82MPa的蒸汽锅炉 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级检验师1名;
(2)锅炉检验师5名;
(3)Ⅲ级射线、超声波、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1人项; 
(4)Ⅱ级射线、超声波、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2人项;
(5)材料、焊接、应用化学、热工仪表专业本科(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技术人员各1名。 
除承压类基本配备(见本表注1,下同)外,还应配备或达到以下要求:
高温测厚仪;X射线机 (300KV以上)*;Ir192或Se1175 *; 视频内窥镜(10米以上);力学性能试验设备*;便携式定量光谱仪 (至少含C、S、P的16元素);便携式金相仪(带数码图象处理功能);台式金相显微镜;应力测定仪;蠕变分析设备*;全站仪;垢样分析设备*;水质分析设备(见电站锅炉水质检验)*。 GA-D-1 定期检验 GA-J-2 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者等于9.82MPa的蒸汽锅炉 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级检验师1名;(2)锅炉检验师4名;
(3) Ⅲ级射线、超声波、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1人项;(4)Ⅱ级射线、超声波、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2人项;
(5) 材料、焊接、应用化学、热工仪表专业本科(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技术人员各1名。 除承压类基本配备外,还应配备或达到以下要求:高温测厚仪;X射线机 (300KV以上);视频内窥镜10米以上);力学性能试验设备*;便携式定量光谱仪(至少含C、S、P的8元素);便携式金相仪(带数码图象处理功能);;应力测定仪;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铅垂仪;蠕变分析设备*、垢样分析设备*;水质分析设备(见电站锅炉水质检验)*。 GA-D-2 定期检验 GA-J-3 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者等于3.82MPa的蒸汽锅炉 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 
(1)、锅炉检验师3名;(2)、Ⅲ级无损检测人员1名;(3)、Ⅱ级射线、超声波、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2人项;
(4)、材料、焊接专业大专以上技术人员各1名 除承压类基本配备外,还应配备或达到以下要求:X射线机 (300KV以上);视频内窥镜(5米以上);便携式定量光谱仪(8元素);便携式金相仪(带数码图象处理功能);经纬仪;水准仪;水质分析设备(见电站锅炉水质检验)*。 GA-D-3 定期检验 表1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资源要求表检验项目 设备种类 设备类型 检验类别 检验人员资格及数量 检验仪器设备 备注GB-J-4 锅炉 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者等于2.5MPa的蒸汽锅炉 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 
(1)锅炉检验师2名;(2)锅炉检验员4名;(3) Ⅱ级射线、超声波、沧州欧谱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2人项;(4)焊接专业大专以上技术人员1名。 承压类基本配备。 GB-D-4 定期检验 RA1-J-1 压力容器 超高压容器 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级检验师1名; (2)压力容器检验师5名;
(3)Ⅲ级射线、超声波、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1人项; (4)Ⅱ级射线、超声波、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2人项;(5)焊接、化工机械、材料专业本科(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技术人员各1名。 除承压类基本配备外,还应配备或达到以下要求:高温测厚仪;视频内窥镜(10米以上);力学性能试验设备*;便携式定量光谱仪 (至少含C、S、P的16元素);便携式金相仪(带数码图象处理功能);台式金相显微镜;应力测定仪;声发射仪*;超高压耐压试验设备。 RA1-D-1 定期检验 RA1-J-2 第三类压力容器(含球形储罐) 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级检验师1名; (2)压力容器检验师4名;(3)Ⅲ级射线、超声波、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1人项; (4)Ⅱ级射线、超声波、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2人项;(5)焊接、化工机械、材料专业本科(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技术人员各1名。 除承压类基本配备外,还应配备或达到以下要求:高温测厚仪;视频内窥镜(10米以上);便携式定量光谱仪 (含C、S、P的16元素);声发射仪;力学性能试验设备*;便携式金相仪(带数码图象处理功能);台式金相显微镜;应力测定仪;可燃气体分析设备;测氧仪;全站仪。
 RA1-D-2 定期检验 RB2-J-3 第一、二类压力容器 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 (1)压力容器检验师2名;(2)Ⅲ级射线、超声波无损检测人员各1人项;(3) Ⅱ级射线、超声波、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2人项;(4)焊接专业大专以上技术人员1名。 除承压类基本配备外,还应配备或达到以下要求:高温测厚仪;可燃气体分析设备;测氧仪。 RB2-D-3 定期检验 检验项目 设备种类 设备类型 检验类别 检验人员资格及数量 检验仪器设备 备注RA5-J-4 压力容器 医用氧舱 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 (1)压力容器检验师2名;(2)医用氧舱检验员2名;(3)Ⅱ级射线、超声、表面无损检测人员各2人项。 除承压类基本配备外,还应配备或达到以下要求:静电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电介质强度测试仪;漏电流测试仪;噪声测试仪;照度测试仪;测氧仪。 RA5-D-4 定期检验 RC1-D-5 铁路罐车 定期检验 (1)压力容器检验师4名;(2)Ⅲ级射线、超声波、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1人项; (3)Ⅱ级射线、超声波、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2人项;(4)熟悉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球阀、液面计等附件的校验人员2名;(5)气体分析理化测试人员1名;(6)焊接、化工机械专业本科(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技术人员各1名。 除承压类基本配备外,沧州欧谱还应配备或达到以下要求:X射线机 (300KV以上);静电电阻测量仪;可燃气体分析设备;测氧仪;含氧量分析仪;残液回收、处理及置换装置(包括蒸汽吹扫);安全阀、紧急切断阀、液面计校验装置;起重及必要的专用工具和工装;抽真空或充氮置换装置*;除锈和喷漆设备。 铁路罐车检验场地≥1200m2(不包括铁路)。RC2-D-6 汽车罐车 定期检验 (1)压力容器检验师4名;(2)Ⅲ级射线、超声波、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1人项; (3)Ⅱ级射线、超声波、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2人项;(4)持证罐车驾驶员1名;(5)熟悉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球阀、液面计等附件的校验人员2名;(6)气体分析理化测试人员1名;(7) 焊接、化工机械专业本科(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技术人员各1名。 除承压类基本配备外,还应配备或达到以下要求:X射线机 (300KV以上);静电电阻测量仪;可燃气体分析设备;测氧仪;含氧量分析仪;残液回收、处理及置换装置(包括蒸汽吹扫);安全阀、紧急切断阀、液面计校验装置;起重及必要的专用的工具和工装;抽真空或充氮置换装置*;除锈和喷漆设备。 汽车罐车检验场地≥1500m2检验项目 设备种类 设备类型 检验类别 检验人员资格及数量 检验仪器设备 备注YGA-J-1 压力管道 长输(油气)管道 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级检验师1名; (2)压力管道检验师4名;(3)Ⅲ级射线、超声波、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1人项; (4)Ⅱ级射线、超声波、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2人项;(5)焊接、材料专业本科(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技术人员各1名。 
除承压类基本配备外,还应配备或达到以下要求:X射线机 (300KV以上);Ir192 *;视频内窥镜(10米以上);便携式定量光谱仪 (16元素);便携式金相仪(带数码图象处理功能);全站仪;接地电阻测量仪;燃气泄漏检测仪;管道爬行器*;埋地管道外防腐层检测仪;检测工具车。 YGA-D-1 定期检验 YGB-J-2 公用管道 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 (1)压力管道检验师3名;(2)Ⅲ级超声波、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1人项; (3)Ⅱ级射线、超声波、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2人项;(4)焊接、材料专业本科(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技术人员各1名。 除承压类基本配备外,还应配备或达到以下要求:X射线机 (300KV以上);Ir192 *;视频内窥镜(10米以上);便携式定量光谱仪 (16元素);便携式金相仪(带数码图象处理功能);全站仪;接地电阻测量仪;燃气泄漏检测仪;管道爬行器*;埋地管道外防腐层检测仪;检测工具车。 YGB-D-2 定期检验 YGC-J-2 工业管道 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 (1)压力管道检验师2名;(2) Ⅲ级射线、超声波检测人员各1人项;(3)Ⅱ级射线、超声波、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2人项;(4)焊接、材料专业大专以上技术人员各1名。 除承压类基本配备外,还应配备或达到以下要求:高温测厚仪;X射线机 (300KV以上);Ir192 *;经纬仪;水准仪;接地电阻测量仪;可燃气体分析设备;埋地管道外防腐层检测仪。 YGC-D-2 定期检验 YGY-J-3 管道元件 制造监督检验 (1)压力管道检验师1名;(2)压力管道检验员2名;(3)Ⅱ级无损检测人员1名。 承压类的基本配备。 GR-J -1 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气瓶 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级检验师1名;(2)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师各2名;(3)Ⅲ级射线、超声波无损检测人员各1人项;(4)Ⅱ级射线、超声、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2人项;(5)焊接、材料专业本科(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技术人员各1名。 除承压类基本配备外,还应配备或达到以下要求:高温测厚仪;X射线探伤仪(300KV以上);视频内窥镜(10米以上);便携定量光谱仪(8元素);声发射仪;力学性能试验设备*;便携式金相仪(带数码图象处理功能);台式金相显微镜;应力测定仪;可燃气体分析设备;测氧仪。 GSA-J-1 介质监测 发电锅炉水质监测 参数不限 SA、SB级水质监测员各1名 分析天平(万分之一克,其中数显1台);数字酸度计;电导率仪;溶解氧测定仪;PNa计;离子计(可测铁离子、铜离子、二氧化硅、磷酸根、联氨);分光光度计;浊度计;电热干燥箱;箱式电子炉(马福炉)。 
不少于30m2的化学分析场所,其中应包括独立的分析天平室和通风柜。GSB-J-2 工业锅炉介质监测 额定工作压力≤2.5Mpa锅炉的水质及热载体 SB级水质监测员2名 分析天平(万分之一克);架盘天平;酸度计;电导率仪;电热干燥箱;箱式电子炉(马福炉);有机热载体检测还应有:(残碳、运动粘度、闪点、酸值);化学分析玻璃器皿若干。 PB-D-1 气瓶 无缝气瓶 定期检验 
(1)气瓶检验员2名;(2)相关专业工程师或压力容器检验师1名。 测厚仪;内窥镜;必备的检验量检具;符合环保、消防要求的有毒、可燃气体或残余液体的回收、置换和处理装置;瓶阀自动装卸机; 防震胶圈自动装卸机(检验公称容积400-1000L气瓶,可在滚动装置上人工装卸);气瓶自动倒水装置(检验公称容积400-1000L气瓶,可用电动吊运装置倒水);气瓶外表面清理装置;清除瓶内残留物、油脂、腐蚀产物的装置(瓶内壁附有油脂的气瓶,还须配备蒸汽吹扫装置);安全照明装置;称量气瓶重量和测量容积用的衡器;水压试验装置(禁油气瓶必须配备专用试压装置);气瓶内部干燥装置;符合规范要求的气密性试验装置;检修瓶口螺纹的螺纹量规和丝锥;检修瓶阀的工具、量具及瓶阀气密性试验装置;钢印滚压机、打字枪等打字装置;喷涂气瓶漆色、色环和字样的器械;处理报废气瓶用的设备。 核准证中应注明品种PB-D-2 焊接气瓶 定期检验 
(1)气瓶检验员2名;(2)Ⅱ级射线无损检测人员2名;(3)相关专业工程师或压力容器检验师1名。 在具备无缝气瓶检验的装备外,还应具备焊缝测量工具;无损检测设备*。 核准证中应注明品种PB-D-3 液化石油气钢瓶 定期检验 (1)气瓶检验员2名;(2)Ⅱ级射线无损检测人员2名;(3)相关专业工程师或压力容器检验师1名。 在具备无缝气瓶检验的装备外,还应具备焊缝测量工具;无损检测设备*。 PB-D-4 溶解乙炔气瓶 定期检验 (1)气瓶检验员2名;(2)Ⅱ级无损检测人员2名;(3)相关专业工程师或压力容器检验师1名。 测厚仪;必备的检验量检具;符合环保、消防要求的有毒、可燃气体或残余液体的回收、置换和处理装置;瓶阀自动装卸机; 防震胶圈自动装卸机;气瓶外表面清理装置;称量气瓶重量和测量容积用的衡器;检修瓶口螺纹的螺纹量规和丝锥;检修瓶阀的工具、量具及瓶阀气密性试验装置;钢印滚压机、打字枪等打字装置;喷涂气瓶漆色、色环和字样的器械;处理报废气瓶用的设备;焊缝测量工具;无损检测设备*;测量填料间隙的专用塞尺。 PB-D-5 特种气瓶(缠绕、低温、车载) 定期检验 (1)气瓶检验员2名;(2)Ⅱ级射线、超声、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2人项;(3)相关专业工程师或压力容器检验师1名。 沧州欧谱内容根据种类待定 核准证中应注明品种PB-J-1 各类气瓶 制造监督检验 (1)压力容器检验员2名;(2) Ⅱ级射线、超声、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2人项。 无 核准证中应注明品种AF-D-1 安全阀 各类安全阀 定期校验 (1)安全阀校验员2名;(2)锅炉或压力容器检验员1名。 安全阀校验装置;各量程0.4级精密压力表。 检验项目 设备种类 设备类型 检验类别 检验人员资格及数量 检验仪器设备 备注DT-J-1电梯 电梯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1)电梯检验师2名;(2)电梯检验员3名;(3)其中机电一体化或电气、电子相关专业技术人员1名。 见《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和《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附录1。其中钢丝绳探伤仪(要求能定性、定量、定位,下同)、钢丝绳张力测试仪、便携式超声波探伤仪、便携式磁粉探伤仪加减速度测量仪、限速器测试设备至少各1台;其它按实施检验人员组数配备,每组1套;常用电工工具、检验灯按实施检验人员数配备。 对于申请多个电梯检验项目的,同样型号、精度的仪器设备不要求重复配置,但应保证每个检验组一套覆盖其从事检验项目要求的仪器设备。DT-D-1 定期检验 DF-J-2 自动扶梯与人行道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见《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附录1。其中便携式超声波探伤仪、便携式磁粉探伤仪至少各1台;其它按实施检验人员组数配备,每组1套;常用电工工具、检验灯按实施检验人员数配备。 DF-D-2 定期检验 DY-J-3 液压电梯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见《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附录1。其中钢丝绳探伤仪、便携式超声波探伤仪、便携式磁粉探伤仪、限速器测试设备至少各1台;其它按实施检验人员组数配备,每组1套;常用电工工具、检验灯按实施检验人员数配备。 DY-D-4 定期检验 DB-J-4 防爆电梯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万用表,钳形电流表,接地电阻测量仪,绝缘电阻仪,转速表,限速器测试设备,导轨垂直度测量仪,声级计,常用电工工具,便携式检验照明灯,照相机,远红外测温仪,便携式测距仪,钢丝绳探伤仪(以上均为防爆型);游标卡尺;钢直尺;卷尺;塞尺;磁力线锤;弹簧秤;放大镜;爆炸物质监测仪。其中钢丝绳探伤仪、限速器测试设备至少各1台;其它按实施检验人员组数配备,沧州欧谱每组1套;常用电工工具、检验灯按实施检验人员数配备。 DB-D-5 定期检验 检验项目 设备种类 设备类型 检验类别 检验人员资格及数量 检验仪器设备 备注QQ-J-1 起重机械 桥、门式起重机 制造过程监督检验 (1)起重机检验师2名;(2)起重机检验员3名;(3)其中机电一体化或电气、电子相关专业技术人员1名。 见《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附录1。其中钢丝绳探伤仪、便携式超声波探伤仪、便携式磁粉探伤仪至少各1台;其它按实施检验人员组数配备,每组1套;常用电工工具、检验灯按实施检验人员数配备。 对于申请多个起重机械检验项目的,同样型号、精度的仪器设备不要求重复配置,但应保证每个检验组一套覆盖其从事检验项目要求的仪器设备。QQ-J-2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QQ-D-1 定期检验 QT-J-3 塔式起重机 制造过程监督检验 QT-J-4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QT-D-2 定期检验 QD-J-5 流动式起重机 制造过程监督检验 QD-J-6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QD-D-3 定期检验 QM-J-7 门座式起重机 制造过程监督检验 QM-J-8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QM-D-4 定期检验 QS-J-9 施工升降机 制造过程监督检验 见《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规程》附录1。其中钢丝绳探伤仪1台,其它按实施检验人员组数配备,每组1套;常用电工工具、检验灯按实施检验人员数配备。 QS-J-10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QS-D-5 定期检验 QL-J-11 缆索起重机 制造过程监督检验 见《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附录1。其中钢丝绳探伤仪、便携式超声波探伤仪、便携式磁粉探伤仪至少各1台;其它按实施检验人员组数配备,每组1套;常用电工工具、检验灯按实施检验人员数配备。 QL-J-12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QL-D-6 定期检验 检验项目 设备种类 设备类型 检验类别 检验人员资格及数量 检验仪器设备 备注QC-J-13 机械式停车设备 制造过程监督检验 见《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程》附件1。其中钢丝绳探伤仪、便携式超声波探伤仪、便携式磁粉探伤仪至少各1台;其它按实施检验人员组数配备,每组1套;常用电工工具、检验灯按实施检验人员数配备。 QC-J-14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QC-D-7 定期检验 QO-J-15 其他起重机械 制造过程监督检验 见《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附录1。其中钢丝绳探伤仪、便携式超声波探伤仪、便携式磁粉探伤仪至少各1台;其它按实施检验人员组数配备,每组1套;常用电工工具、检验灯按实施检验人员数配备。 QO-J-16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QO-D-8 定期检验 CC-D-1 厂内机动车辆 定期检验 (1)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师2名;(2)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员2名。(3)Ⅱ级超声、磁粉无损检测人员各1人项。 见《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附录1。每组至少1套。 YA-J-1 游乐设施 A级游乐设施 制造过程监督检验 (1)游艺机和游乐设施检验师2名;(2)游艺机和游乐设施检验员3名;(3)其中机电一体化或电气、电子相关专业技术人员1名;(4)Ⅱ级无损检测人员2名(其中一名应为ET)。 
见《游乐设施监督检验规程》附件2。每组至少1套。 YA-J-2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YA-D-1 定期检验 YB-J-3 B级游乐设施 制造过程监督检验 YB-J-4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YB-D-2 定期检验 YC-J-5 C级游乐设施 制造过程监督检验 YC-J-6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YC-D-3 定期检验 检验项目 设备种类 设备类型 检验类别 检验人员资格及数量 检验仪器设备 备注KG-J-1 客运架空索道 单线固定抱索器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1)客运索道检验师2名(2)客运索道检验员3名(3)其中机电一体化或电气、电子相关专业技术人员1名(4)Ⅱ级无损检测人员二名(其中一名应为ET) 见《客运架空索道监督检验规程》附录2。每组至少1台套。 KG-D-1 全面检验 KG-D-2 定期检验 KX-J-1 单线循环脱挂抱索器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KX-D-1 全面检验 KX-D-2 定期检验 KS-J-1 双线往复式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KS-D-1 全面检验 KS-D-2 定期检验 注:1、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基本配备:测厚仪;X射线探伤仪(250KV以上);数字式超声波探伤仪;磁粉探伤机;观片灯;内窥镜;光谱仪;便携式金相仪;便携式硬度仪;黑度计;耐压试验设备;气密性试验设备;安全阀校验装置;必备的量检具;安全照明设备。2、打*号的为可租赁的设备,并签订租赁协议,分包项目所涉及的检验检测设备可不配备。3、检验仪器设备配备数量必须满足日常检验工作的需要。 
二、气瓶检验机构(一)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能够独立、规范和公正地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二)具有一定的规模1.人数:不少于10人。2.检验业务量:申请定期检验项目核准的气瓶检验机构,其已经明确或者落实检验责任的在用气瓶数量不低于表2的要求。表2 已明确或落实检验责任的在用气瓶数量要求气瓶种类 无缝气瓶 焊接气瓶 液化石油气钢瓶 溶解乙炔气瓶 特种气瓶数量(只) 30000 8000 100000 25000 100003.固定资产总值:不低于60万元。
(三)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力量1.机构负责人:是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有较强的管理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熟悉气瓶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检验业务。2.技术负责人:有相关专业工程师或者气瓶检验员以上资格,从事气瓶行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熟悉气瓶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检验业务,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3.质量负责人: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者相关项目检验员以上资格,从事气瓶行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熟悉质量管理工作,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4.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各类气瓶检验员分别不少于2人。5.配备一定数量的操作人员和气瓶附件维修人员。
(四)具有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检验仪器设备及设施,具体要求见表1。检验场所应满足有关环境保护和消防的要求。(五)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了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持续有效运行三个月以上。
(六)对于申请首次核准和增项核准的机构,按照规定开展了申请项目的试检验工作,并且试检验工作监督指导单位认为其检验能力能够满足检验工作的需要。
三、自检机构
(一)申请核准从事本单位一定范围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机构(以下简称自检机构),其申请人应当为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业主)。申请人可以申请自检的特种设备类别和所拥有相应类别特种设备的数量,至少应当达到表3的规定。并且已经得到申请人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自行检验责任范围的确认。表3 申请核准的自检机构可以申请自检的特种设备类别和所拥有设备的最低数量要求设备名称 最少数量要求 备注锅炉 500台或者4000蒸吨 申请人所拥有的在同一地市级行政区域内使用登记的设备数量。压力容器 1000台(第Ⅲ类压力容器除外) 压力管道 20000千米 起重机械 1000台 场(厂)内机动车辆 500辆 
(二)申请核准的自检机构应当是申请人组织机构中具有独立建制的常设机构,该机构应当能够不受来自申请人行政管理或者组织内部其它部门的压力和影响,独立地从事法定检验工作。
(三)申请人应当提供书面保证与承诺:一旦获得核准,对核准范围内的特种设备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检验及其它相关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的规定,建立与之相关的检验管理和数据上报与交换系统;在无法按时履行定期检验责任时,立即告知设备登记所在地的设区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以任何形式自行分包法定检验工作。
(四)具有一定的规模1.专职人员不少于8人2.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50万。
(五)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力量1.机构负责人:有其所属法人单位所授予的工作范围与责任说明书和正式授权书(任命书)。有较强的管理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熟悉相应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和检验业务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2.技术负责人:有相关项目检验师以上资格,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5年以上,沧州欧谱熟悉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检验业务,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3.质量负责人:有相关项目检验师以上资格,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5年以上,熟悉质量管理工作,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4.检验责任工程师:有相应项目的检验师以上资格(国家尚未组织检验师考试的项目除外),具有岗位需要的技术业务水平。5.各类人员配备与申请项目相适应,具体要求见表1。(六)具有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检验仪器设备及设施,具体要求见表1。
(七)具有以下场地、设施1.使用面积不少于100m2的固定办公场所;2.使用面积分别不少于10m2的档案室、图书资料室;3.满足存放要求的专用仪器设备室;4.每5人至少拥有1台计算机,并且能够满足出具检验报告的需要;5.建立了符合设备登记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的定期检验管理和数据上报与交换系统。6.具有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图书资料。7.必要通信工具及办公设施。
8.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了独立于所属母体组织的,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持续有效运行三个月以上。
(八)对于申请首次核准和增项核准的机构,按照规定开展了申请项目的试检验工作,并且取得了对试检验工作过程进行监督指导的单位,对检验能力能够满足检验工作需要的确认。 
四、无损检测机构
(一)有明确的法律地位,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实体。持有有效的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以提供无损检测服务为主营业务(无损检测业务收入在年度业务总收入中的比例不小于60%),能够独立、公正地开展无损检测工作。
(二)具有一定的规模1.签有正式全职聘用合同,且聘期不少于2年的员工人数不少于12人。2.注册资本本金不低于60万元。3.固定资产总值不低于30万元,其中仪器设备类不低于20万元。
(三)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力量1.机构业务经营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有较强的管理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熟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检测业务。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沧州欧谱且持有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一项特种设备无损检测Ⅲ级资格证,或者与申请项目相对应所有项目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Ⅱ级资格证。具备在相应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负责岗位工作不少于2年的经历,或者担任检测责任师及技术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熟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检测业务,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3.质量负责人:持有至少一个与申请项目相对应的无损检测Ⅱ级或者以上资格证。具备从事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接受过质量体系标准或者管理方面的专门培训,熟悉质量管理工作,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
4.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持有相应项目的无损检测Ⅲ级资格证(当现有该项目的Ⅲ级持证人员已担任技术负责人时,此项目的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也可以由Ⅱ级持证人员担任),具有岗位需要的技术业务水平。5.技术负责人和无损检测责任师的岗位之一,应当由持有与申请项目相对应的Ⅲ级持证人员担任。6.持证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比例满足以下要求:无损检测持证人员数量占机构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小于70%,工程技术人员数量占机构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小于30%。各项目与级别人员的配备与申请项目相适应,其中特种设备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数量不得少于2名。与申请项目相对应的各个级别无损检测持证人员数量不得低于表4的要求。表4 持证人员数量要求申请项目数量与类别 与申请项目对应的持证人员数量 Ⅲ级 Ⅱ级单项 RT ≥1 ≥4 UT ≥1 ≥4 MT ≥1 ≥3 PT ≥1 ≥3 ET / ≥2 AE / ≥2+1(UT)多项 二项 ≥1 ≥6 三项 ≥2 ≥10 四项(不含ET与AE) ≥2 ≥12 四项(含ET或AE) ≥3 ≥12 四项以上 ≥3 ≥14注:1、无损检测持证人数系指持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人数。
2、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无损检测持证人员,应为聘期不少于二年的正式聘用全职人员。3、申请RT项目,持射线检测项目资格证的人员,还需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4、申请AE项目,持证人员中至少应当有1人,持有UT方法Ⅱ级以上资格(含Ⅱ级)。
(四)具有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无损检测仪器或设备,具体要求见表5。申请RT项目,需有《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拥有γ源检测设备的还需持有《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
(五)具有以下场地与设施1.具有与其承担的检验工作相适应的检测试验、办公场地、设施和环境条件;其中固定办公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150 m2。2.有满足仪器调试或者试验的专门场所与设施。3.有独立的档案存放设施或者场所。4.有专门的仪器设备贮存场地,并且满足存放要求。5.计算机每5人至少有1台,并且能够满足出具检测报告的需要。6.有必要交通、通信工具及办公设施。
(六)有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图书资料。
(七)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了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持续有效运行三个月以上。
(八)对于申请首次核准和增项核准的机构,按照规定开展了申请项目的试检测工作,并且提供其完整的试检测工作程序、记录、报告,及其能够证实所申请项目检测能力、质量控制方法、技术管理的相应资料。其中所提供的试检验报告数量应当满足要求如下:1.RT项目,射线检测报告不少于5份,底片数量应当不少于600张;2.UT项目,超声波检测报告不少于5份,焊缝检测总长度应当不少于300米;3.MT项目,磁粉焊缝检测报告不少于5份,焊缝检测总长度应当不少于500米;4.PT项目,渗透检测报告不少于5份,焊缝检测总长度应当不少于100米;5.ET项目,涡流检测报告不少于5份;6.AE项目,声发射检测报告不少于5份。
(九)具有承担检测责任过失的赔偿能力。
(十)申请单位无破产、债务、等民事或者刑事诉讼。 表5 无损检测机构主要无损检测仪器或设备的基本要求无损检测项目类别 仪器或设备的基本要求 备注射线检测(RT) 1.X射线探伤机4台,且其中至少1台应当≥300Kv或者为γ射线探伤机;2.射线报警仪2台;3.底片烘干箱及黑度计(含有标准黑度片)1台;4.自动洗片机1台,以及手工洗片槽1套或恒温手工洗片装置1台;5.暗室装置1套(恒温装置、切片刀、安全灯);6.观片灯3台(其中至少1台的亮度≥80000cd/㎡,其余观片灯的亮度≥40000 cd/㎡);7.X射线机自校装置1套(射线计量仪、阶梯试块、沧州欧谱秒表及量具)。 若配有γ射线探伤机,还应当设有符合相关规定的γ源存放场所。超声检测(UT) 1.超声波探伤仪3台,其中至少1台为数字式超声波探伤仪;2.超声波测厚仪1台;3.JB4730标准所规定的各种标准试块和对比试块至少有1套;4.超声波探伤仪自校装置1套(示波器及调试用试块)。 
磁粉检测(MT) 1.磁轭式磁粉探伤机4台(其中至少1台为两极磁轭式磁粉探伤机),以及适用于棒状和管状部件的磁化装置1套;2.黑光灯1台;3.磁悬液浓度沉淀管1个;4.JB4730标准所规定的各类灵敏度标准试片(块)至少有1套;5.磁粉探伤仪自校装置(44N、118N重力块各1块、标准砝码1套、磁场指示器、游标卡尺1个、兆欧表1个)1套。 渗透检测(PT) 1.黑光灯1台;2.JB4730标准所规定的各类灵敏度测试标准试块和对比试块各2块。 涡流检测(ET) 1.多频涡流探伤仪1台;2.JB4730标准所规定的灵敏度调试标准试块和对比试块至少有1套。 声发射检测(AE) 1.16通道声发射检测仪1台;2.数字式超声波探伤仪1台;3.声发射检测标准所规定的各类灵敏度调试试块和对比试块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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